違反禁制令 綠黨黨領梅麗莎認罪罰1500元
【楓傳媒報導】綠黨黨魁梅麗莎(Elizabeth May)因違反法庭禁令,阻擋油管公司設施,遭檢方以刑事藐視法庭起訴,28日她認罪並遭法庭罰款1500元。較國會議員甘迺迪(Kennedy Stewart)的500元罰金更重。檢方希望法庭對那些屢次違反禁制令的環保人士加重罰則,處最高4500元罰款或入獄14天。
3月23日綠黨黨領梅麗莎與國會議員甘迺迪與一批環保人士在一場針對金德摩根(Kinder Morgan)越山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擴建案的抗議活動中,違反法庭禁制令(Injunction),阻擋油管擴建工地的出入口遭警方逮捕。
檢方對他們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名,甘迺迪已在日前認罪並罰款500元。28日梅麗莎也選擇認罪,檢方原本要求法庭罰款500元,但承審法官阿夫雷克(Justice Kenneth Affleck)認為梅麗莎身為國會議員,又有律師身分,卻無視法庭禁制令,500罰款元不足為戒,裁定罰她1500元。
28日上午的庭訊,阿夫雷克法官光是聽20多名律師個別宣讀他們所代表的當事人名字,就花了近一小時,還有些被告的環保人士選擇自行辯護,沒有委任律師。
檢方希望法庭能對一些屢次違規的油管抗議者加重罰則。一開始就認罪者減輕罰款,但對那些選擇對簿公堂且多次違反法庭禁制令者,處以最高4500元罰款或入獄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