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 ── 隨著《公眾利益披露法》(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Act,PIDA) 範圍擴展至公
立專上教育機構,僱員在提出有關嚴重不當行為的問題時,他們將會受到這項新措施的保
障。
律政廳長利莎瑪 (Niki Sharma) 說:「PIDA 延伸至公立專上教育院校,讓僱員能夠以保密
方式揭露嚴重不當行為,而毋須擔心事後遭到報復。透過把保障範圍擴大至更多員工,我
們將可繼續維持和保障公共服務的廉潔和問責。」
PIDA 第一階段擴展至公立專上教育院校的規定已於2024 年6 月1 日生效。至於研究型大
學則會在今年稍後納入PIDA 範圍。這項法案提供一個框架,使僱員可以向其組織內的指
定官員或申訴專員辦事處 (Office of the Ombudsperson) 舉報嚴重不當行為,以保護僱員和
改善機構的問責制和透明度。
告密者和參與PIDA 調查的人員將會受到有關可能遭到報復的保障,包括:降職、解僱或
其他損害工作條件的措施。同時,這項法例更要求組織和申訴專員辦事處每年提交有關接
獲告密事件和任何調查結果的報告,從而確保調查工作能公平地進行,並改善透明度。
卑詩省府於2018 年通過PIDA,以回應申訴專員於2017 年完成的《噤聲:2012 年衛生廳
終止僱用與相關事項》 (Misfire: The 2012 Ministry of Health Employment Terminations and
Related Matters) 報告。省府已實施該份報告所提出了全部41 項建議。
自2019 年12 月1 日生效以來,該項立法已逐步推行至多個公共服務部門。該項法例目
前適用於政府部門、立法機構的獨立辦事處、仲裁處、公營公司、省衛生局、天佑醫療護
理機構 (Providence Health Care)、卑詩緊急醫療服務處 (BC Emergency Health Services,
BCEHS)、K-12 公立學校,以及特定的機構、董事會和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