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旨在鄰近公共交通興建更多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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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 ── 卑詩省政府正草擬新法例,重點是在公共交通樞紐附近建造更多房屋,旨在加快建屋步伐,並在鄰近公共交通、服務及生活設施建設更多社區,讓居民生活變得更美好。
房屋廳長柯議倫 (Ravi Kahlon) 說:「在公共交通網絡附近增建房屋,不單讓居民和社區受惠,更有助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基礎建設和服務。可是,目前在許多城市,疊床架屋式的法例和過時的規例卻正在窒礙這類發展。因此,政府正採取行動消除障礙,並加快建設更多公共交通主導的社區。」
一旦獲得通過,新法例將會以現有工作為基礎,進一步推動以公共交通主導的發展工作,創建更宜居的社區,以及解決房屋危機。今年較早時,作為《2023財政預算案》的一部分,政府承諾投放約4億元,未來10至15年內在位於或鄰近公共交通中心的土地上,興建數以萬計的房屋單位,並同時創建成為繁榮發展的社區。
運輸及基礎建設廳長范廉明 (Rob Fleming) 說:「我們正致力運用公地,在互聯和宜居的社區增建可負擔房屋。這項立法是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以助消弭障礙,並迅速地為社區居民推動更多公共交通主導的發展工作。」
卑詩省一些鄰近公共交通中心地區設有較高密度的社區,但一些地區卻受制於規條而拖慢交付房屋和服務的步伐,包括:嚴格的分區附例和停車要求,以及冗長的發展審批程序。隨著政府繼續對交通基建作出重大投資,最重要是這些投資必須包括興建更多房屋單位,以創造充滿活力和宜居的社區。
擬議的立法將要求城鎮政府在車站附近設立公共交通主導發展區 (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 Areas, TOD Areas)。所謂TOD是指距離捷運站 (例如:天車站) 800米以內,以及距離轉乘站 (例如:素里市的紐頓巴士轉乘站) 400米以內的土地。
法例將要求城鎮政府在這些指定的TOD地區:

  • 批准發展符合省允許高度和密度標準的房屋。允許的最低高度和密度是基於不同層級 (以TOD區域中心的允許最低高度及密度為最高),並且根據車站類型 (天車站/巴士轉乘站) 及城市規模、人口和位置而異。
  • 取消最低停車位數目限制,並容許根據項目需要和要求確定車位數量。
  • 使用省級政策手冊中的標準和細則,作為發展TOD區的統一方法。
    市政當局仍可要求建築商和發展商增加停車位,以容納有殘疾的人士。TOD區域內的商業停車要求將不受影響。建築商與發展商將可為項目建造盡可能多的停車場,但並不需要滿足停車車位的最低標準。
    雖然對未來情景進行的模擬評估無法包括所有出於預期的情況、房屋需求時有變更、地產市場狀況及其他因素,但初步分析反映,在未來10年內,卑詩省的TOD地區將有約100,000個新單位落成。
    為了支援立法,省府將制定一份省級政策指引,以支援市政當局制定其用地標準,並加快推展正在草擬的建屋項目。
    在2023年12月發布法規和政策指引後,城鎮政府在其社區規劃中,劃作公共交通主導發展增長的土地,將即時受到立法中的新最低允許密度要求所包括。
    對於其他需要由地方政府指定的TOD區域,市政當局必須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指定這些區域 (規定尚待審批)。預期在新法生效的首年內,全省約30個城鎮,將有約100個公共交通主導發展區。
    如城鎮政府目前的土地規劃條例允許的密度低於新的省級最低密度,城鎮政府必須允許新調升的最低密度。但城鎮政府可自行決定批准更高的密度。
    這項建議的立法將與建議中的小型多戶房屋立法 (SSMU) 一同推展。雖然SSMU將增加車站附近的建屋密度,但如兩者的範圍重疊,則會以密度較高的TOD為優先,SSMU為次。
    這項立法是卑詩省《人人樂居》(Homes for People) 行動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於2023年春季發布,以自2017年以來增加房屋供應的破紀錄行動為基礎,並制定了進一步措施,以更快提供人們所需的房屋,同時在卑詩省內創造更具活力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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