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通過短租規定 Airbnb執照年費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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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傳媒報導】溫哥華市議會通過管制短期租賃的新規定,該市居民若要在Airbnb、Expedia等網站上招攬短期租客,必須先申請執照,年費49元。

市議會14日以7票支持、4票反對通過新政策,允許屋主和租客自明年4月起,透過Airbnb等網站,短期分租他們的主要居住寓所(primary-only residence),但必須擁有執照,首次申請費54元,年費49元。

不過,根據這項規定,獨立屋內的第二套間(secondary suite)則不得用於經營這類短期出租。至於可合法出租的房間,每間最多只能容納兩名成人。若被查獲在短租網站上無照刊登廣告,每次最高罰款1000元。

依據市府的定義,短租指的是每次租期少於30天,目前向他人賃屋而居者若要從事這類短租,必須先取得業主同意,若是公寓或城市屋等共有式物業(strata),則必須獲得業主法團同意(詳詢市府網站:http://vancouver.ca/doing-business/short-term-rentals.aspx)。

對於這項短租新規,正反意見交錯,在兩天的公聽程序中,有32人發言支持,38人反對。

Airbnd加拿大分公司政策經理戴格(Alex Dagg)對溫市在短租議題上訂出明確規定,表示肯定,但也強烈批評新規不應全面禁止居民以第二套間用於短租,並指該公司不排除對溫市府提出訴訟。

北美已立法規管短租的其他城市,有些允許居民以第二套間來經營短租,如紐奧良和芝加哥,但也有些城市禁止,如紐約和波特蘭。

溫市短租單位多半位在北半區。(圖片/溫哥華市府)

根據溫市府今年4月間的統計,該市約有6000個單位透過網站從事短租,其中多半位在該市北半區。市府估計,在新規生效後,其中70%會繼續經營下去,但也有近千個單位將因此下市。

市府相關部門將會依據議會14日通過的政策決議,訂定更詳盡的管制規定,預計在明年4月提交議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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