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地產局須分享房屋銷售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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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上訴庭:地產局須分享房屋銷售數據

【楓傳媒報導】聯邦上訴庭裁定多倫多地產局(TREB)須允許房地產經紀人透過網路提供房屋銷售數據,包括成交金額等。此判例將對房地產業的服務模式產生重大影響。地產局對判決表示失望,強調公布房屋售價等資訊會侵犯消費者隱私,將繼續上訴。

過去地產局將某些交易資訊密而不宣,聯邦上訴庭的裁決將徹底打破這種情況。

聯邦上訴法院1日維持原判,裁定全國最大的多倫多地產局必須允許其房地產經紀人透過網路提供房屋銷售數據,此例一開,可能使全國各地的房地產經紀商推出全新的線上資訊服務,對整個產業服務模式,產生重大且廣泛的影響。

2011年聯邦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認為多倫多地產局禁止所屬地產經紀人在網站中披露房地產銷售數據,違反公平競爭原則,且不利科技創新。但多倫多地產局認為公布房屋成交價等資訊會侵犯消費者隱私,堅決不改變規定,於是雙方對簿公堂。

2016年4月「競爭法庭」(Competition Tribunal)裁定多倫多地產局敗訴,須與大眾分享這些房市交易資訊,但地產局不服提起上訴。1日聯邦上訴庭的裁決出爐,維持原判,駁回地產局的上訴。

未來消費者可透過地產經紀人網站上取得房屋成交價等資訊。

除房屋成交價外,競爭法庭還要求多倫多地產局提供許多目前未對外公開的數據,例如銷售數字,待交屋數量(pending sales)與經紀人佣金等。

多倫多地產局主席狄米契(John DiMichele)對上訴庭的裁決表示失望並會繼續上訴。他說地產局強烈主張房地產買賣雙方的個人財務資訊應被安全的使用及披露。地產局重申公布物業成交價之類的敏感資料會侵犯消費者隱私。

不過聯邦上訴庭的裁決摘要指出:「多倫多地產局對競爭法庭認定它控制相關市場的裁決並未提出任何實質性的挑戰。」「競爭法庭裁定多倫多地產局從事反競爭行為並沒有錯誤,且這種做法已經或極可能繼續在大多倫多地區大幅阻礙或降低競爭,藉以滿足地產局的要求。」

競爭局對上訴庭的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是競爭與創新的勝利。該局認為多倫多地產局的禁令限制所屬經紀人推出創新的線上代理服務,讓消費者無法享受競爭帶來的效益,例如更低廉的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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