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超速等危險駕駛 12月起可扣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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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危險駕駛 12月起可扣照三年

【楓傳媒報導】為打擊飆車、街頭賽車等違規行為,卑詩省府宣布12月1日起被查獲參與這些危險駕駛行為者,最長可吊扣駕照3年,而非現行的最長15天。警方及交通事故受害人維權組織對省府的新措施表示歡迎。

12月1日起,在街頭飆車等危險駕駛,可吊扣駕照三年。

卑詩省府29日宣布打擊危險駕駛新措施,12月1日起凡被查獲參與飆車、街頭賽車等違規事件者,將被吊扣駕照3個月到3年。具體吊扣期限由「卑詩道路安全委員會」(Road Safety BC)依個別案情裁定。現行規定最長只能扣照15天。

除街頭飆車外,這項法規也適用於更廣泛的違規駕駛,例如大幅超速(excessive speeding)、開車未善盡注意之責,以及會對公眾產生立即危險的其他高危險駕駛行為。

交通事故受害人維權組織「追求正義家庭」(Families for Justice)發言人考利爾斯(Markita Kaulius)對省府的新措施表示滿意。幾年前素里市(Surrey)的一場交通事故讓她失去女兒。

她說:「當人們開車不守規矩,超速又不注意道路狀況,這會置他人於險境中,而我們看到有太多人因這種不當又危險的駕駛行為而喪生。」

不僅是飆車,在街頭耍特技,也可能被扣照。

考利爾斯對省府提高罰則感到高興,但她承認執法並不容易落實。她說執法不力是許多問題的癥結所在,一些人違規了很多次,如果他們的處罰未能執行,那他們就會繼續違規。如果沒有問責制(accountability)和執法力度,讓違規者一再逃脫,那他們就會繼續這樣做。

三角洲(Delta)警察局長杜伯德(Neil Dubord)表示,他和其他警察首長一樣,贊成即將到來的改變,我們支持提高罰則,並根據駕駛人過去的違規紀錄來檢視其是否是經常飆車的危險駕駛。他希望這項新罰則能讓駕駛人心生警惕,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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