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有組織犯罪與槍械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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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槍械暴力法》新規例將有助確保社區安全

(維多利亞訊) 將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的新規例,使《預防槍械暴力法》正式實施,進一步加強遏止槍械暴力、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並保障社區安全的工作。

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柯瑞安 (Nina Krieger) 說:「與槍械相關的暴力對社區造成深遠影響,並持續對卑詩省的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透過填補槍械法例中的漏洞,我們為警方提供新方法,以打擊幫派及犯罪分子,保障所有社區居民及企業安全。」

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

該法為加拿大首創,透過為執法部門提供額外工具,填補現行聯邦法例在槍械濫用方面的漏洞,從而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儘管該法例於出現嚴重勒索問題之前已經制定及通過,但新規例為警方提供更多執法工具。警方可據此打擊與勒索相關的犯罪行為,並追究罪犯的法律責任,包括:

·       從車輛內使用槍械射擊

  • 駕駛正在非法運載槍械的車輛。非法運載槍械是指車內無人持有聯邦所規定的牌照或授權,或運載方式不符合法例
  • 不安全地使用或存放槍械
  • 使用低動能槍械或仿製槍械造成公眾滋擾,或在受聯邦禁令規限下管有該等物品
  • 在指定場所管有槍械或仿製槍械

律政廳長利莎瑪 (Niki Sharma) 說:「對於家長而言,保護小孩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特別是避免他們受到槍械暴力的影響。政府採取這些措施,目的是防止犯罪分子引誘年輕人加入有組織犯罪,我對此感到自豪。」

該法及相關規例亦規定,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出售低動能槍械及仿製槍械,例如:BB槍、氣槍及氣動軟彈槍 (airsoft),以及外觀仿似槍械的打火機等可能被誤認為槍械的物品。

此外,在宗教敬拜場所、法庭、託兒設施、醫院、幼稚園至12年級 (K-12) 學校及專上院校內,均禁止攜帶槍械、低動能槍械及仿製槍械。儘管相關場所已透過不同法例、政策及程序對槍械作出限制,但透過此法例可建立清晰明確的禁止規定,方便公眾理解,並有助警方更有效執法。

與夥伴共同制定規例

該法於2021年通過,是回應2017年《非法槍械專責小組報告》(Illegal Firearms Task Force Report) 的建議而制定。過去五年,省府一直與利益相關者及合作夥伴磋商,以評估措施的整體影響。

經廣泛諮詢後,規例亦納入豁免條款,確保槍械及仿製槍械可在安全及合法的情況下使用,將負責任使用者 (包括成年人及青少年) 的影響降至最低。豁免範圍包括:狩獵、射擊運動、槍械教育及訓練,以及氣動軟彈槍活動等。此外,對於在履行職務期間獲豁免遵守聯邦槍械規定的公職人員,新規例亦設有相關豁免條款,例如:警務人員、保育人員及其他根據加拿大刑事法 (Criminal Code of Canada) 獲特定豁免的人員。

實施規例安排

在法例正式生效前設有六個月過渡期,以便省府、警務機構、受影響的利益相關者組織,以及守法的槍械持有人能夠為新規例實施做好準備。

省府亦正在推進額外規定,包括扣押逃避警方追截或運載非法槍械的車輛,預計將於2027年內生效。

速覽:

  • 近期針對幫派預防及介入的工作重點包括:
    • 幫派執法軍裝巡邏隊 (Uniform Gang Enforcement Team) 擴展至北部社區
    • 設立區域綜合毒品執法隊 (Regional Integrated Drug Enforcement Team)
    • 撥款擴展省級法證槍械實驗室 (Provincial Forensic Firearms 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