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卑詩省優質教育國際聲譽 保障學生免受不良行為者影響
摘要
- 2026年2月19日 (星期四),省政府提出專上教育國際教育 (指定院校) 法案 (post-secondary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signated institutions) act)
- 擬議法例將為卑詩省的《教育質素保證》(Education Quality Assurance, EQA) 計劃建立法定框架,並賦予政府所需權力,以監察指定大專院校,並採取執法行動,追究不良行為者的責任
- 擬議法例將禁止未獲指定資格的大專院校,向需持聯邦學習許可的國際學生,進行宣傳、招收學生,或提供相關課程
- 透過把EQA政策納入法例,政府將可更有效保障國際學生免受不良行為者影響,並避免危及他們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
(維多利亞訊) 卑詩省政府正引入新法例,加強對省內國際教育系統的監管,從而更妥善保障國際學生的權益。
專上教育及未來技術廳長宋潔西 (Jessie Sunner) 說:「政府的首要工作是保障國際學生的權益,並維護卑詩省作為世界級教育目的地的聲譽。這項法例提供所需的執法工具,以打擊不良行為者、加強監管,並確保大專院校符合最高標準。國際學生理應獲得院校當初所承諾的優質教育,而我們正採取行動,確保有關承諾得以落實。」
《教育質素保證》計劃訂立一套標準,私立及公立專上學院必須符合相關要求,方可獲得指定的教育資格,並符合資格招收持學習許可的國際學生。現行標準主要以政策形式存在,而擬議法例將把該等政策正式納入法例。
將現行準則納入法例
擬議法例將訂立法定要求,規範大專院校取得指定資格時須符合的條件。新的法律框架將列明哪些院校可提出申請,以及在取得及維持指定資格時須證明的事項。該指定資格容許院校招收國際學生,並確保只有符合相關標準,且展現對高質素國際教育具真誠承擔的院校,方可接收國際學生。
引入新規定與執法工具
擬議法例將賦予政府法定權力,以加強監管及執法,包括監察大專院校運作,以及對不良行為者採取執法行動。
若大專院校未能符合相關標準,或未遵從條款、條件或命令,政府可撤銷其指定證書,從而取消其招收國際學生的資格。法例亦將訂明一套公平、正式及具透明度的上訴程序。
禁止未獲指定資格的院校招收持學習許可的國際學生
擬議法例將禁止未獲指定資格的院校,向需持有學習許可的國際學生,進行招募、取錄或提供課程。
大專院校必須持有有效的指定證書,方可向國際學生宣傳、取錄或提供課程。
此項法例將加強國際教育的監管工作,落實政府對優質教育的承諾,並保障國際學生免受不良行為者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