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加強災難財政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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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 — 自2021年11月出現大氣河流泛濫後,省府便作出重大改革,確保卑詩省有更多省民、社區和商家可以從卑詩省的《災難財政援助計劃》獲得更多福利。

監管條例即將便要調整,此後省府便可以向各項社區重建計劃提供預支撥款、增加重建計劃撥款、擴大省民和商家的合資格範圍以及改善其他各種支援。

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范和富 (Mike Farnworth) 表示:「2021年11月的災難性洪水泛濫,凸顯了本省《災難財政援助計劃》的不足之處。以水災的廣泛程度,我們必需迅速改革。這些改革可以幫助受嚴重水災影響的省民、原住民及市政府不致於承擔無法負荷的金錢損失,亦可以改善項目,使我們未來可以更快作出應變,為受影響的居民提供更多支援。」

省府推出《災難財政援助計劃》,旨在幫助受天災事故影響的社區作重建工作。這項援助,亦提供給無法就天災損失獲保險賠償的個別申請人 (業主、住宅租客、商家、農場東主及慈善機構等) 。這項計劃為不受保的天災損失提供補償。

監管條例更改透過調整合資格條件,使更多農務人士、住宅租客和小商家可以受惠於《災難財政援助計劃》。由2022年4月28日開始,省府便會重新開放《災難財政援助計劃》申請,直至2022年7月27日止。重開申請程序,使商家可以根據新資格規定申請援助。

《災難財政援助計劃》調整內容包括:

就當地基建的重建項目增加省府撥款

為了減輕公共機關申請人 (例如市府等) 在重建重要基礎工程上的財政負擔,卑詩應急管理局調整成本攤分法;隨著工程成本增加,省府的供款亦會增加。當地機關的供款最低佔工程成本總額5% ,最高佔 10% ,實質將根據人均成本攤分模型計算決定。

現時,當地機關出資佔工程成本 20% ,省府支付其餘 80%。 對於很多社區而言,這是極大的挑戰,甚至影響他們無法及時投資,作重要的重建工作。

省府為社區墊資

為了幫助社區盡快開始重要的基建重建工程,卑詩應急管理局現時將會根據估計成本而墊資部分資金。目前,當地機關必須先完成工程,然後才向省府申請補償。這種安排在現金流量方面構成挑戰。更改條例有助加快地方政府的重建計劃。

擴大根據最低收入而設立的合資格範圍

為了擴大申請人的合資格範圍,新條例規定小型企業的收益每年最少要達10,000 元才合資格申請。改革後,本省的申請門檻便與其他六個省份的《災難財政援助計劃》相若。

現時,小型企業收益必須是業主的主要收入來源,即佔其收入最少 50% 。由於很多出租單位業主的租金收入並不符合這規定,故此便不合資格獲取《災難財政援助計劃》。

提高小型企業每年收益的最高限額

把所有小型企業的每年收益最高限額由100萬元提高至200 萬元。調整後,將有更多企業合資格申請經濟援助。

法人財產的資格

條例更改後,由公司名下擁有的住屋如果與公司的關係合乎條例定義,而主屋主要作居住用途,業主便可以申請《災難財政援助》。這種情況在農務業中並不罕見。根據現時條例,以公司名下持有房屋的人士便不能申請《災難財政援助》。新例卻能倒塞這漏洞。

目前,《災難財政援助》只適用於申請人的主要住所。當公司透過農場或其他小型企業擁有房屋,公司便無法索取業主補貼,故此,亦不合資格申請《災難財政援助》。

《緊急項目法》(Emergency Program Act) 將會繼續更新現代化,預期《災難財政援助》亦會隨之作進一步調整。 省府為大氣河流事故作初步應急和重建工作開支估計超出40 億元。隨著省府陸續接獲市府的重建計劃,並展開省府重建工程包括高速公路修復項目並繼續清理殘留廢物等工作,預計開支會逐步清晰。省府預期可以透過《災難財政援助安排》(Disaster Financial Assistance Arrangements,簡稱DFAA) 獲得聯邦政府的大力支援,並已根據到目前為止的預計開支預先申請聯邦政府撥款。卑詩省獲得五年期的聯邦樞密令,確定了本省獲DFAA的資格。省府將根據市府的工程開支而確定聯邦政府的實質撥款需要,並因應作出正式撥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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