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服務有助闡明《精神健康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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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 ─ 卑詩省政府正透過立法,協助精神健康患者進一步了解其個人權利,以及可以獲得的支援服務。

新法案將會容許對《精神健康法》 (Mental Health Act) 進行修訂,以便根據該法例而非自願地入院的人士可以獲得來自獨立權利顧問的支援服務。

律政廳長尹大衛 (David Eby) 說:「當有人需要根據《精神健康法》而非自願地入院接受治療時,我們有責任要盡力確保他們能夠理解這樣做的原因,同時,如果他們認為有需要時,患者也有機會提出有意義的論據來挑戰這個重要的決定。透過確保根據《精神健康法》入院的人士能夠從免費的獨立權利顧問那裏獲得所需的信息及協助,我們正在幫助所有卑詩省民獲得他們應有的基本法律權利。」

卑詩省的《精神健康法》容許患有嚴重精神健康障礙的人士被安排進入指定的精神健康設施接受治療,從而避免其精神或身體健康惡化,或是由於需要保護其個人或別人的安全。

該法例規定,在非自願入院、被安排轉至另一個指定設施,或是非自願地延續住院時,患者必須獲知其應有的權利。現時,在這個過程中,非自願入院患者可以要求與權利顧問見面。

精神健康及癖癮廳長馬康森 (Sheila Malcolmson) 說:「沒有事情會比確保人們的安全、以及有尊嚴和受到尊重對待來得更重要。 這項全新的獨立權利顧問服務將可保障根據《精神健康法》入院人士的權利,並確保他們得到公平的對待。」

這項服務可望於2023年正式推出,主要是以網上、視像會議及電話形式進行。在某些情況下,權利顧問也會提供面談服務。新服務將會由一支獨立的權利顧問團隊提供,他們將會提供有關《精神健康法》權利和選擇的信息,以及解答患者提出的問題。

權利顧問服務是配合《希望之路》(A Pathway to Hope) 計劃的其中一項工作。這是省府致力建設一個人人適合的精神健康及癖癮護理綜合系統的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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