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發制人? 亞省未斷油 卑詩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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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發制人? 亞省未斷油 卑詩先提告

【楓傳媒報導】亞省議會通過第12號法案(Bill 12),授權省府可對卑詩省斷油。儘管法案尚未實施,但卑詩省府已先發制人,向亞省法庭提告,指該法案違憲。訴狀上直白的說:「你被起訴了,你是被告」(You are being sued. You are the Defendant)。亞省省長諾特莉(Rachel Notley)則調侃的表示,「卑詩省一隻手不要我們的油,另一隻手卻控告我們要油」。

亞伯達省議會日前通過Bill-12,授權該省能源廳長必要時可停止對卑詩省供應石油及天然氣,儘管法案尚未實施,但卑詩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22日宣布,卑詩省府已向亞省法院提出告訴,因為該法案違憲。

省府在這份原告為卑詩律政廳,被告為亞省律政廳的訴狀中直白的寫道:「你被起訴了,你是被告」。卑詩省長賀謹(John Horgan)之前曾提到,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卑詩省府將提告,現在果然說到做到。

卑詩省提交的訴狀首頁。

尹大衛強調,卑詩省提告前已多次呼籲亞省不要推動這項明顯違憲的立法。他說卑詩省府曾向聯邦政府提議,透過聯邦高等法院來解決卑詩省與亞省間的所有法律爭議,而不是透過亞省法庭,因為這樣能迅速且徹底的解決省際間紛爭,但聯邦與亞省卻拒絕這項建議。

儘管亞省尚未斷油,但卑詩省已先提告。圖為卑詩省長賀謹。

他堅稱這是公共利益問題,因為亞省正試圖透過傷害卑詩省來要求我們接受越山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擴建案是安全的。他說「這不是為了停止油管,也不是為了阻擋它。而是為了油管一旦建成並啟用時,確保我們擁有保護措施。」

尹大衛補充,由於卑詩省針對油管擴建案提交釋憲,因此亞省主張對卑詩省斷油做為懲罰。

金德摩根(Kinder Morgan)上月底向渥京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各級政府在5月31日前釐清油管爭議,否則不排除撤資。聯邦政府日前表示,就算金德摩根撤資,政府也會完成越山油管擴建案,且願意就政治因素所導致的延宕,給予原有或未來的投資人賠償。

賀謹則指責聯邦政府不必要地將納稅人稅金置於險境。

卑詩自由黨黨領韋勤信(Andrew Wilkinson)抨擊省府的做法,他說進行冗長訴訟唯一獲利者是雙方律師,現在情況已失控,他預估卑詩納稅人最終將承擔到亞省興訟的法律費用。

亞省省長諾特莉也對卑詩省提告作出反應。她說:「這實在有趣,他們一隻手不想要我們的石油,另一隻手卻控告我們,要我們給他們石油。情況就是如此。」

亞省省長諾特莉調侃卑詩,一手不想要石油,另一手卻提告要求供油。

昨日,諾特莉宣布她不參加今日起在黃刀鎮(Yellowknife)舉行的加西省長年會,改派副省長與會。她說自己將留在亞省,爭取讓越山油管擴建工程得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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