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簡訊給正在開車者 出車禍恐需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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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簡訊給正在開車者 出車禍恐需負連帶責任

【楓傳媒報導】開車傳簡訊(Texting)是非常危險行為,有法律專家警告,民眾若傳簡訊給正在開車的人,而且知道對方此時正在開車,萬一他發生車禍,傳訊者恐需負連帶賠償責任。所有不要以為開車不傳簡訊就沒事,平時傳簡訊也可能「惹禍上身」。

眾所皆知,開車時傳簡訊是非常危險的舉動,也是追撞車禍發生的最大原因。一旦發生事故,肇事的駕駛須負責對第三人的人身及財物做出損害賠償。但有保險及法律專家指出,和肇事者互傳簡訊的人,如果知道對方正在開車,恐怕也逃不了關係。

專精保險法的律師索維(Jordan Solway)表示,想像一下車禍發生前你也在車內,並出手干擾駕駛人開車因而導致車禍,此時你恐需對受傷的第三人負賠償責任。

他舉2009年發生在美國紐澤西州(New Jersey)案件為例,一名18歲的青年駕駛一輛貨卡越過中線撞及一輛摩托車,造成摩托車上的夫妻受重傷,兩人都失去左腿。

由於車禍發生前25秒,該名駕駛的女朋友傳簡訊給他。2013年法庭裁定他的女友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儘管類似事件尚未出現在加拿大,但隨著分心駕駛導致車禍的案例不斷增加,索維認為這只是時間早晚問題。

奉勸所有民眾,為了自身的安全,不要分心駕駛。如果知道對方正在開車,也不要打電話或傳簡訊干擾,以免「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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