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使卑詩省能迅速應對美國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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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訊) 卑詩省政府正提出立法,加強本省迅速應對美國對加拿大徵收關稅威脅的能力,促進發展自給自足的經濟,並捍衛工人和企業的權益。

省長尹大衛 (David Eby) 說:「川普 (Donald Trump) 總統並不在乎其胡亂舉動對加拿大和美國家庭所造成的嚴重影響。面對不斷升級的主權挑戰,包括威脅消除加美邊界並奪取我們的水源,我們絕不退縮。我們正在積極做好準備,配備必要的工具,以迅速應對,移除加國國內的貿易壁壘,並進一步鞏固卑詩省的經濟。」

若獲得通過,經濟穩定(關稅應對)法案 (the economic stabilization (tariff response) act) 將賦予卑詩省政府更大的靈活度,以應對不斷變化且難以預測的關稅威脅,同時爭取時間制定更長遠的應對方案。這項法案的重點是擴大省際貿易,減少採購美國供應商的產品和服務,鼓勵更多使用加拿大製造的商品和服務,並為卑詩省民和企業創造更多機會。

該法案將為內閣提供一系列有效的有定向工具,以反擊川普的關稅政策,並減輕關稅對卑詩省民和加國國民的不利影響。若法案獲得通過,內閣將可採取以下行動:

  • 取消或修改妨礙省際貿易的障礙;
  • 對使用省級公共基礎建設 (如高速公路) 的非加國商業車輛徵收通行費或費用;
  • 指示公共部門機構在採購商品和服務時排除美國供應商;
  • 暫時減少繁瑣的程序和法規,以迅速採取行動,保護卑詩省經濟免受持續威脅所帶來的挑戰。

律政廳長利莎瑪 (Niki Sharma) 說:「對於我們最親密的國際朋友和盟友發動的無端且不公正攻擊,全省乃至全國的民眾都感到憤怒。經濟穩定 (關稅應對) 法案將有助加強本地經濟,鞏固我們與其他省份和地區的聯繫,團結一致,展現『加拿大團隊』的精神,共同應對挑戰。我們仍然希望能夠修補與美國的裂痕,然而,與此同時,我們將會充分行使法律權力,保護卑詩省和加拿大居民的權益。」

該法案將賦予內閣臨時權力,並可延至2027年才自動失效。此外,該立法設有防護措施,例如:不允許政府繞過許可審批程序或原住民諮詢機制。若獲得通過,該法案的大部分條文將在獲得御准後立即生效。

了解更多:

政府正透過多項針對性的措施,應對特朗普政府的經濟戰,包括:

了解卑詩省如何應對美國關稅,請瀏覽:gov.bc.ca/Tariffs

以下是背景資料:

經濟穩定(關稅應對)法案是因應卑詩省的特定需要而制定的一項立法,為省政府提供必要的工具與靈活度,以應對來自美國總統川普 (Donald J. Trump) 迅速變化的威脅。

該法案將賦予政府以下權力:

  1. 臨時調整卑詩省法律與法規的適用範圍或效力,以應對持續的關稅與主權挑戰
  • 法案賦予內閣廣泛但有時限的應對權力,以修改法律條文的適用範圍或效力。
  • 這些修訂可用於解決外國司法管轄區對卑詩省帶來的現有或潛在挑戰,同時支持省際貿易和卑詩省經濟發展。
  1. 減少或消除省際貿易壁壘
  • 法案賦予內閣有時限的權力,迅速採取行動,以減少或消除省際貿易壁壘,並為制定長期或永久解決方案提供空間。
  • 這部分立法涵蓋三大要素:
    o 授權減少或消除貿易壁壘;
    o 授權處理政策變更的實施與管理;
    o 賦予內閣廣泛的法規制定權,以確保靈活和進一步調整。
  • 法案並不要求其他省份及地區採取對等措施,但授權內閣可根據需要,決定是否提出相關要求。
  • 法案不適用於《勞動力流動法》(Labour Mobility Act) 所涵蓋的職業,卑詩省將會與其他省份、地區及聯邦政府另行協商,以進一步推動省際勞動力流動。
  • 正在推進的其他相關工作包括:
    o 推動互認機制,以消除內部貿易壁壘;
    o 檢討並取消《加拿大自由貿易協定》(Canadian Free Trade Agreement) 中的例外條款,以及
    o 加強省際勞動力流動。
  1. 對使用省內公共基礎設施(如公路)的特定車輛徵收通行費/費用
  • 該法案授權政府透過後續法規,針對使用公共基礎設施的車輛收取不同形式的通行費、費用或相關收費。
  1. 向公共機構發布採購指引
  • 該法案賦予內閣在時限內向公共機構發布指令,限制購買美國的商品與服務,並選購來自未對加拿大施加關稅或威脅的司法管轄區的商品與服務。
  • 公共機構的定義將依據《預算透明與問責法》(Budget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Act),並授權內閣透過法規調整適用範圍,新增或刪除某些組織。
  • 一般而言,此條文適用於29間國營企業。
  • 該法案包括法律豁免及賠償條款,以保障機構在誠實遵守採購指引時的法律責任。
  • 該法案授予內閣廣泛的權力,有效地制定指令與法規,並視乎情況作出例外處理。

省際貿易條文將透過法規實施,其餘條文則於法案獲得皇家御准後立即生效,使內閣可根據需要做出決策。
該法案與其他省份、地區及加拿大聯邦政府可能採取的行動兼容,並適用於卑詩省未來可能簽訂的協議。
該法案不能用於繞過環境評估、自然資源項目的許可要求,或政府與原住民磋商的義務。同時,法案規定政府需定期向立議會提交報告。
該法案包含日落條款,將於2027年5月28日自動失效,但內閣可透過法規提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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